分享经济的统计界定和核算

发布:2019-1-30 10:06 | 作者:swklylcom | 来源:本站 | 查看:0次 | 字号:

  (一)概念
  通过梳理分享经济的发展脉络,主体通过互联网平台分享闲置资源,本提供服务并获得收益的经济现象,
我们将分享经济定义为:经济以低于专业性组织者的边际成其本质是以租代卖,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需要指出的是,无偿分享闲置资源使用权的活动虽属于分享经济的范畴,但由于其并不产生新的价值和收入,因此暂不作为分享经济的统计内容,这还需要从理论上进一步研究。
  与传统专业租赁相比,分享经济是所有权方依托互联网对闲置资源的整合利用,而专业租赁是所有权方为获取经济收益而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经济行为。两者虽同为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但让渡的是否为闲置资源的使用权是区分两者的重要依据。例如汽车出租、商铺出租、专用设备出租等传统租赁,被出租的资源并非所有权方的闲置资源,所有权方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租赁资源获取经济收益。即便专业租赁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交易,如网络预约出租车,也不能将其归为分享经济。
  与电子商务相比,分享经济虽同样依托互联网进行交易,但其仅是让渡一定时期的使用权,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而电子商务是所有权的买卖交易,使用权连同所有权在买卖双方间同时转移。
  (二)统计范围
  根据分享经济的概念,并考虑统计的可行性,目前,分享经济的统计1:3径确定为: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的、以货币形式有偿让渡闲置资源使用权的交易活动。这一统计13径能够保证相关统计“不重复”,仅限于闲置资源,从而排除了基于互联网的传统专业租赁;仅限于使用权交易,从而排除了网络购物、网上商城等电子商务交易。
  基于上述统计口径,对分享经济的统计应以分享经济交易活动为核心开展,将分享经济的调查对象界定为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分享平台和交易主 体。互联网分享平台直接关联到交易主体和分享对象,通过对分享平台的调查,既能掌握分享经济交易主体、交易内容、交易规模、价格水平等信息,也能掌握分享平台的经营发展状况。就交易主体的调查而言,通过对使用方的调查,可获取使用方的消费支出信息;通过对所有权方的调查,可获取所有权方的兼职和所获取的经济收益等相关数据。
  对不是以货币形式无偿让渡闲置资源使用权的活动,暂不进行统计和核算,单柱液压机
  (三)模式类型
  为了反映分享经济在不同领域的发展情况和不同交易主体的参与程度,可从交易内容和交易主体两个角度对分享经济进行初步划分。
  按交易内容的不同,可将分享经济划分为六种类型:产品分享,如汽车、设备、服装、玩具等;空间分享,如住房、办公室、停车位、土地等;知识技能分享,如智慧、知识、能力、经验等;劳务分享,主要集中在生活服务行业,如众包;资金分享,如P2P借贷、产品众筹、股权众筹等;生产能力分享,主要表现为一种协作生产方式,包括能源、工厂、农机设备、信息基础设施等。
  按交易主体的不同,可将分享经济分为四种类型:①个人对个人(C2C)。个人作为资源供需双方利用分享平台直接对接,所有基于互联网平台的P2P分享均属此类。②个人对企业(C2B)。个人通过分享平台向企业提供劳动、资金等资源,主要表现形式为众包、众筹。③企业对个人(B2C)。通过分享平台,生物质颗粒燃料企业可以将厂房、设备等闲置生产能力整合后提供给个人使用。④企业对企业(B2B)。企业与企业通过分享平台分享闲置资源,实现协作共赢。
  (四)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
  由于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模式的显著差别,现有统计方法和数据搜集渠道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分享经济的统计需求,将进一步改进统计方法,扩展数据来源。
  一是基于“三新”统计开展分享经济平台专项调查。国家统计局目前已出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三新”统计),分享经济作为新经济的重要内容,虽然在“三新”统计中有所涉及,比如其中的众包、众筹以及互联网金融中的P2P借贷均属于分享经济的活动内容,但分享经济的其他内容并未包括在内。下一步在现有“三新”统计制度的框架下,通过对接或新增调查内容,建立分享平台专项统计调查。例如分享经济平台交易情况调查可与“三新”统计中的重点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调查对接;由于“租赁分享”与传统的“买卖交易”属性不同,对重点网上交易平台设置是否为参与分享经济的属性指标,在加以区别后进行调查内容的整合。
  二是在常规统计调查中增设新的调查内容。对于分享经济交易主体的统计,针对不同交易主体设立专门调查的难度较大,研究与现行的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结合,在企业统计报表和住户调查问卷中增加与分享经济相关的统计指标,由此获取反映各类主体参与分享经济程度,南通律师,通过分享经济产生的就业、收入、消费支出等统计信息。
  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将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平台统计,同时探索研究利用大数据技术拓展数据来源。目前网络爬虫技术已成功运用于英国和荷兰等欧洲国家的价格统计,英国统计局还与社会企业联盟(SEUK)达成协议,通过网络爬虫技术和互联网交易平台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直接使用相关商业数据对分享经济进行研究,这为我们提供了可能的经验借鉴。
  四是探索分享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方法。分享经济活动具有典型的跨行业、跨领域特征,行业属性模糊,对分享经济增加值的核算非常复杂,目前国际上对于如何核算分享经济的问题也未达成共识。下一步继续加强对分享经济概念等的研究,明确提出分享经济的统计范围和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探索基于加强分享经济平台专项调查、改进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以及利用大数据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分享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方法。